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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2016学年国家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说明

2016-09-27  点击:

一、国家奖学金(3名)

1、基本申请条件

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综合素质过硬;

4)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,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,体测一次通过且成绩不低于75分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5)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%,且各科学习成绩良好,无不及格门次,无违纪、违法等现象。

2申请者为2013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3、成立学院评审小组:

4、材料上报时间安排

9309:00-11:50,14:00-16:00将纸质版《国奖申请表》交到人文楼310,电子版《国奖申请表》发送到zhangjiabin@bwu.edu.cn,邮件名称为学号+姓名+国奖,附件申请表也请以上述方式命名,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。请提交《国奖申请表》、《国家奖学金素质综合测评表》(见附件)、2015-2016学年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到人文楼310。公示期五天。
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35名)

1、基本申请条件

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)诚实守信,生活俭朴,道德品质优良;

4)上一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5)学习成绩优异,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,体育及体测一次通过且成绩不低于60分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。

补充:

1)具备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;

2)经过学校认定的2015-2016学年及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;

3)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者服务、义工等活动;

4)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40%,且各科学习成绩良好,无不及格门次,无违纪、违法等现象。综合测评表见附件。

5)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
2、按照年级专业分配名额如下:

2015-2016学年励志奖学金分配表(35人)

年级

2013

2014

2015

总数

2015-2016学年人数

65

34

30

129

占学院总数比例

50.39%

26.36%

23.25%

100.00%

分配名额(总数)

18

9

8

35

信技占年级比

7

3

3

13

信科占年级比

5

3

2

10

信管占年级比

6

3

3

12

3、申请者为2013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。

4、材料上报时间安排

根据2024欧洲杯买球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,学生本人向院(系)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申请表》、个人年度总结及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者服务、义工证明材料等。10月14日前提交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表》(见附件)、2015-2016学年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到人文楼3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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